永安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创业扶持篇
发布时间:2023-02-08 22:21:17 人气: 作者:本站编辑
原标题:永安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创业扶持篇
就业创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永安团市委搜集整理多个部门在就业创业方面的有关扶持政策,编印《永安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并将把内容陆续发布到永安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今天为大家发布的是《创业扶持篇》。
创业扶持篇
(一)金融扶持
1、青创贷(卡)
青创贷(卡)是针对我市创业青年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创业项目,给予的授信贷款。
贷款对象:年龄在20-40周岁以内,永安本地户口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创业青年。
贷款额度:最高授信金额30万元。青创贷期限最长5年,最低月息6.525‰;青创卡期限最长3年,日利率0.25‰。
咨询渠道:永安农信社各网点、各乡镇街道团委;永安团市委,0598-3663973。
2、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为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是指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项目规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的财政贴息资金。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业,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人员。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贷款经办银行为永安南区兴业银行。
咨询渠道: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0598-3807189。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根据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咨询渠道: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0598-3807189。
(二)资金扶持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按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其他人员按人数给予每人5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咨询渠道: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0598-3807189。
2、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是指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的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参加培训者
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每位学员只享受一次。
咨询渠道: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0598-3637086。
3、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资助
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资助是指每年通过各级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选出优秀项目给予的资金扶持。
资助对象: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生数量多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优秀的创业创新项目。
资助标准:3—5万元的资金重点扶持。
咨询渠道: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0598-3807189。
(三)场地扶持
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政府每年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补贴标准:实际租赁面积为50m²(含50 m²以下)的,给予不超过租金的50%,且每年最高2000元的场租补贴;实际租赁面积为50 m²以上的,给予不超过租金的50%,且每年最高3000元的场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经营实体为2016年1月1日之后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自税务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自符合条件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渠道: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0598-3807189。
2、电商大厦租金优惠
我市电商大厦位于诚上广场1188号,共22层,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是永安市政府专门用于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场所。
优惠对象:入驻我市电商大厦的企业
优惠标准:入驻企业租赁标准按每平方8元收取,今后每三年做一次调整。
咨询渠道:永安市商务局电商科,0598-363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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